位于洪门镇西北部,人民东 路甲一号,距洪门镇政府驻地3.1千米。占地面积12.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4万平方米。职工2000人。1948年11月,新乡市人民政府在新乡县小冀镇成立。1949年5月5日新乡解 放,5月7日市政府迁入新乡城内,着手健全各个办事机构。现机构内设新乡市 政府办公室、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乡市教育局、 新乡市科技局、新乡市民族宗教局、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公安 局、新乡市民政局、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国土资源局、新乡市城市管理局、新乡 市环境保护局、新乡市交通运输局、新乡市农业局、新乡市林业局、新乡市文化广 电新闻出版局、新乡市卫生局、新乡市体育局、新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 乡市审计局、新乡市统计局、新乡市粮食局、新乡市旅游局、新乡市司法局、新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乡市监察局、新乡市城乡规划局、新乡市商务局、新乡 市水利局、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新乡市畜牧局、新乡市人民防空办公 室、新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乡市西工区管理委员会、新乡市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乡市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新乡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垂直部门有新乡市国家税务局、新乡市地方税 务局、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 局、新乡市气象局、新乡市无线电管理局;各辖县(区)政府有辉县市人民政府、 获嘉县人民政府、新乡县人民政府、封丘县人民政府、延津县人民政府、卫辉市人 民政府、牧野区人民政府、红旗区人民政府、凤泉区人民政府、卫滨区人民政府、 原阳县人民政府。该单位向东0.33千米有新中大道,向南0.33千米有人民东路,向西0.35 千米有新二街,向北紧邻平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