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公告11号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8/21 15:38:02 阅读:229 次

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备案公告

地名公告 (2023第11)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乡弘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普罗旺金”更名为“弘泰御园”,经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函告新乡市民政局备案,现予备案公告:

标准名称:弘泰御园

罗马字母拼写:Hóngtài Yùyuǎn

地名类别:住宅区

所在政区:红旗区

位置描述: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531号

批准机关及批准命名时间: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7月25日批准。

请使用单位在使用名称、项目建设、媒体推广及地名标志设置中,均使用该公告的标准名称,并按照《地名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