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公告11号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8/21 15:38:02
阅读:229 次
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备案公告
地名公告 (2023第11号)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乡弘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普罗旺金”更名为“弘泰御园”,经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函告新乡市民政局备案,现予备案公告:
标准名称:弘泰御园
罗马字母拼写:Hóngtài Yùyuǎn
地名类别:住宅区
所在政区:红旗区
位置描述: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531号
批准机关及批准命名时间: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7月25日批准。
请使用单位在使用名称、项目建设、媒体推广及地名标志设置中,均使用该公告的标准名称,并按照《地名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