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特产品中的地名特征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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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3/4 10: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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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特产品是土产和特产的合称,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强烈的地域性或地方性是大多数土特产品的根本属性,也是土特产品在空间上所显示的特征。因此,大多数土特产品的名称前面都冠有与其有关的地名。比如,在河北省著名的23种土特产品名中,冠有地名的就达21种,占91.3%;又如,在北京的7种植物性土特产名中,带地名的有5种,占71.4%。土特产名称中的地名起着区别于一般的同类产品的作用,若没有地名作为前缀,产品就属于一般的农、副产品而不成为其特产了。由此可见,地名与土特产品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本文试图从有关地名的分类特征及其指示意义两个方面,探讨地名与土特产品相互作用的规律。
一、产品名称结构与地名分类
一般来说,一个完整的土特产品名称的外部结构表现为:地名加产品名,如茅台酒、房山汉白玉、青岛啤酒、丁庄大菜、金华火腿、海南椰丝等。在有的情况下,产品的地名前缀又由“大地名加小地名(或地物名)”组成,如枣强营(大营)皮、岳阳君山银针茶、惠阳淡水沙梨、广东石歧龙眼、全州湘山酒、中国通化葡萄酒等。构成产品名称的地名种类繁多、形式各异,大致可将其分类如下:1.现用地名类。此类地名为数最多,据文献收录的78种中国名酒中,前缀为现用地名的为57个,占73.1%。随着各地土特产品的增多,这类地名的比例将不断增加。众多的现用地名还可进一步划分出自然地名、政区地名、文化地名、聚落地名等次级类型。例如,名茶类与自然山体地名、酒类与水体(泉、井、江河)地名、加工类产品与聚落地名等都存在一定的相关性。2.象征性地名类。这一类地名没有准确和确定的空间与之相对应,它是一种空间范围的泛指,如京东板栗(产地分布在北京东部的广大燕山山区)、京西稻(产于北京城西边的稻田)、岭南木瓜、江南甘蔗、江北梨、口外皮张、黔北方竹笋等。3.地名简称类。在地名字数较多的情况下,往往用地名简称代表原地名。例如,张家口出产的两种土特产称为“口蘑”和“口皮”。另外一些土特产品,随着其知名度的提高,也必然会出现简称取代原名的趋势,如汾(山西汾阳)酒、端(广东肇庆称端州)砚、汝(河南临汝)瓷、建(福建建宁)莲等。还有一类地名的简称为双字结构,每字各代表一处地名或地物,如燕潮(燕山、潮白河)酩、惠泉(惠山、名泉)酒、湘鄂茶油饼等。
二、地名的指示意义
土特产中的地名形式各异,内容也丰富多样。地名对土特产品具有以下指示意义:1.指示原产地和最初产地。人们最初在原产地发现或生产出这些特产,于是产出了这一类地名。这类地名一般以小地名和古地名为主,如茅台酒、哈密瓜、龙泉务香白杏、涪陵榨菜、张庄(村名)冬桃、东坞山(村名)豆腐皮等。2.指示产品的生态环境。对于生物性土特产而言,地名具有指示其生态环境的作用。如我国的名茶多伴有相应的山体地名从而直接反映了名茶与高山气候生态的相关性。又如太湖湖羊、庐山石鱼、天山雪莲、太白山贝母、长江鲥鱼、太湖银鱼、长白山人参、洪湖红莲、峨眉厚朴、佘山兰笋、超山青梅、王帽杏仁等都或多或少反映了出产地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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