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省旧址
在新乡市和平大道(中)的卫河之滨,有一组被绿树和鲜花环绕着的建筑群,这组美丽的建筑群就是原平原省委机关办公旧址,它是我市现存的,平原省时期的代表性建筑。
平原省委机关办公旧址是平原省时期(1949年8月至1952年11月)省会设在新乡时的办公用建筑群,也是平原省时期存留在新乡的一处代表性建筑物,它为研究新乡提供了很好的实物资料。
平原省的成立及撤消
1、平原省的成立
平原省位于晋、冀、鲁、豫、苏五省结合部,它西依太行山脉,东滨东平(位于山东聊城市东南)、南旺、南阳(位于山东济宁市南,与昭阳湖、微山湖相连)。地势西高东低。西部山区太行山脉,它北起林州,穿辉县至西南部的济源市,其余大部分地区是一望无际的黄河冲积平原;黄河贯穿全省,并有沁河、运河(穿越现山东境内的南运河)、卫河、淇河、漳河等交叉纵横。水源丰富,土地肥沃,气温适宜,是华北和华中解放区的纽带;全省耕地面积约五万平方千米,人口一千五百余万,盛产小麦、棉花和花生。
一九四九年五月华北完全解放,但由于战争刚结束,敌特、反动会道门、土匪等反革命势力尚未彻底肃清,这一地区的土地改革尚未彻底完成,工农业生产遭到日寇、国民党的严重破坏,人民生活极其困难,亟待恢复。黄河贯穿全省、堤防极不巩固,并且处于历史上极易决口的地区,严重威胁着数千万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急需大力治理。为加强这一地区的工作,迅速恢复生产力,支援前线,加强社会治安,做好治黄工作,为即将开始的全国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作准备,中央于一九四九年八月决定撤消太行,太岳及冀鲁豫部分专区,在鲁西南、豫北、冀南衔接地区成立平原省。平原省共辖新乡、安阳、濮阳、聊城、荷泽、湖西六个专区,焦作一个矿区,五十八个县和新乡、安阳两个省辖市,省会设在新乡。行政区划如下:
新乡市:属原太行专区。一九四九年八月平原省成立后,为平原省辖市,平原省人民政府驻地。
安阳市:属原太行专区。一九四九年八月平原省成立后,为平原省辖市。
新乡专区:一九四九年八月改太行四专区为新乡专区,专署驻焦作。辖十五县和焦作矿区及汲县城关区,内有原太行区的九个县:新乡(县政府驻小冀)、汲县、辉县、修武、温县、武陟、获嘉、博爱、沁阳,原冀鲁豫区的四个县;延津、原武、阳武、封丘,原太岳区的二个县;济源、孟县等。
安阳专区:一九四九年设安阳专区,专署驻安阳城。辖安阳、林县、邺县(现位于安阳市东北,解放后由临漳县漳河以南及安阳东部组成)、漳南(临漳县漳河以南)、淇县、汤阴、浚县等七县。除浚县属原冀鲁豫区,其余五县均属原太行区。
荷泽专区:一九四九年设荷泽专区,专署驻荷泽。辖荷泽、定陶、曹县、东明、鄄城(濮阳黄河以东部分,县府驻鄄城)、郓城、梁山(由东平湖西,寿张黄河以东及郓城一部分组成,县府驻梁山)、南旺(由汶上县运河及郸城东南部分组成县府驻曹庄)等八县及荷泽城关区,一九五○年撤消荷泽城关区,改设为镇。一九五二年将荷泽、定陶、曹县、郓城、梁山、南旺等七县划归山东省(仍设荷泽专区);东明县划归河南省。
湖西专区:一九四九年设湖西专区,专署驻单县。辖金乡、单县、鱼台、巨野、城武、嘉祥(济宁县西部)、复程(解放后由曹县、城武二县析置,驻青崮集)等七县及单县城关区。一九五○年撤消单县城关区,改设为镇。
聊城专区:一九四九年设聊城专区,专署驻聊城。辖十一县及聊城城关区,内有原冀鲁豫区的六个县:聊城、茌平、博平(位于茌平西)、东阿(原东阿县黄河以西部分,驻桐城)寿张(位于阳台县西南)、阳谷等,有原冀南区的五个县:高唐、清平、堂邑、莘县、冠县等。一九五○年撤消聊城城关区,改设为镇。
濮阳专区:一九四九年设濮阳专区,专署驻濮阳。辖濮阳、内黄、清丰、南乐、濮县、范县(一九五八年,莘县撤消,并入范县。一九六一年,寿张县撤消,金堤以南地区划归范县,范县金堤以北地区划归莘县。一九六四年,国务院为解决河南、山东两省交界地区水利问题进行区划调整,将范县及所辖金堤以南地区划给河南省,却将县城搁置在距县界五千米外的山东莘县境内,成为“全国一大怪,县城设在省界外”的罕见状况。)、观城(位于山东境内阳谷以西)、朝城(位于山东境内阳谷以西)、滑县(驻道口)、长垣等十县及濮阳城关区,均属原冀鲁豫区;一九五○年撤消濮阳城关区,改设为镇。一九五二年将濮阳、清丰、南乐、内黄、滑县、长垣等六县划归河南省(仍设濮阳专区);将濮县、范县、朝城、观城四县划山东省。
2、平原省时期的工作及重要贡献
从一九四九年八月到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在短短的三年零四个月的时间,平原省委、省政府在党中央、华北局的正确领导下,建立健全了各级党、政、军领导机构及群众团体组织;加强党建、加强民主建政,贯彻以生产为中心的工作方针;建立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统一财经,稳定金融物价,大力发展城乡贸易;完成土改,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大力恢复和发展农业、工业和手工业生产;大力发展文教卫生事业;取缔封建反动会道门,镇压反革命,剿灭残余土匪;参加支援抗美援朝;开展“三反”、“五反”及整党运动;加强黄河治理工作,修建、巩固黄河防汛工程,为工农业生产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证;其中一九四九年八月十四日花园口站出现了黄河重归故道以来的首次大水,洪峰流量达到每秒一万二千三百立方米,是历史上少见的秋汛洪水;广大干部、工人、战士、学生、群众,站在雨里、泥里、水里守护大堤,日夜抢护,吃凉干粮,喝黄河水,经过四十多个日日夜夜的顽强抢护,终于驯服了这次大水,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做出了贡献。
平原省时期,广大干部、群众在党中央和华北局的领导下,团结奋斗,迅速的医治了战争创伤,进行了繁重的生产救灾工作,胜利完成了恢复国民经济的历史任务,为以后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建设作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3、平原省建制的撤消
一九五二年平原省委接到中央和华北局关于撤消平原省,恢复大省建制,以利于中央领导和经济建设的指示,从一九五二年九月上旬,以省委副书记潘复生为主,成立了六个领导小组,开始草拟平原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和省直各机关、部门三年来的工作总结,并考虑各种移交方案。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省区建制的决议》:“鉴于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即将开始,平原省缺乏经济中心城市,而河南、山东两省在经济与文化建设中又都需要恢复其原来建制,决定撤消平原省建制,这样有利于今后大规模的经济与文化建设。”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一日,《平原日报》(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在新乡市创刊,为中共平原省委机关报,其前身是《冀鲁豫日报》,该报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休刊。共出版了一千一百八十八期。)发表了《中共平原省委告全体党员书》,号召全省五万党员坚决拥护中央撤消平原省建制的决定;至此,平原省建制正式撤消,所有省政事宜分别由山东、河南两省接收办理。
平原省建制撤消后,原河南省旧辖之林县、邺县、淇县、汤阴、浚县、汲县、辉县、修武、武陟、获嘉、博爱、沁阳、温县、延津、原阳、济源等二十二个县,新乡、安阳两市及焦作矿区划回河南省属,原河北省旧辖之清丰、南乐、濮阳、东明、长垣等五县亦划归河南省;
原山东省旧辖之高唐、荷泽、定陶、曹县、鄄城、郓城、梁山、南旺、单县、金乡、鱼台、巨野、城武、嘉祥、复城、聊城、堂邑、博平、清平、茌平、东阿、寿张、阳谷、莘县、冠县、朝城、范县、濮县、观城等二十九个县全部划回山东省属。
平原省委机关办公旧址现况
平原省委机关旧址建于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五○年,占地约一百五十亩,现存建筑十余座,包括一座办公楼、四座辅楼及分别为会议大厅、后勤处、省委主要领导休息用房的独立平房。主楼为当时省委首长办公楼及省委办公厅所在地;四座辅楼分别为平原省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统战部办公楼;其他几座建筑,分别为当时的会议大厅,后勤处以及省委主要领导休息处等。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平原省撤消后,平原省委机关办公旧址由新乡地区行政公署接收;第二年成为新乡地区党校;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划党校西部原平原省省委办公主楼和四座辅楼为新乡地区豫北宾馆。
二○○二年六月十九日,经新乡市委市政府会议决定,将原豫北宾馆所辖的五座建筑和一九七三年豫北宾馆建成的两座平面矩形三层楼和两组平面“L”形平房交新乡市博物馆管理,并对其维修,平原省委机关旧址被列为新乡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作为近现代文物建筑景点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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