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 [Xīnxiāng Shì Wèibīn Qū Rénmínzhèngf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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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3/1 13: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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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新乡市西部,距市人民政府驻地6千米,人民路479号。占地2.1万平方米,建筑3万平方米。1949年4月新乡市第二区公所在新乡县小冀镇成立,为一级地方人民政府;5月进驻市内中山街,12月迁至东二条21号。1950年6月改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1951年7月为第一区公所,10月改为第一区人民政府。1953年春,区政府迁至东二条17号。1955年12月一区人民政府改为新华区人民委员会。1959年1月建立政社合一新华人民公社,2月成立新华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1年12月恢复区人民委员会(保留人民公社名称)。1963年区人委迁至新源街(原东二条)16号。1968年1月成立新华区革委会。1968年9月区革委会迁至平原路88号。1980年9月恢复区人民政府。1985年12月区政府迁至孟姜女路33号,2003年11月迁至人民路132号。2004年1月新华区人民政府更名为卫滨区人民政府。2004年4月区政府迁至人民路479号。属公共管理行业,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区委领导下依法行政、依法治区,履行保障人民民主专政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等。2014年人员编制650人,内设政府办公室、农委、发改委、人社局等机构。2000年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群众体育运动先进区,1994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1年被省监察厅授予省信访工作先近单位,2003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综治先进区。相连道路有人民路、胜利街、解放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