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Yánjīn Xiàn Rénmíndàibiǎodàhuì Chángwù Wěiyuánhuì]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3/1 13:22:36 阅读:0 次

位于城关镇北部,平安大道中段路北,距县人民政府驻地3千米。占地360平方米,建筑500平方米。1950—1953年3 月延津县先后召开一至十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未设常务委员会。1953年3月至1954年6月先后召开第十二届、十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设常务委员会。1954年6月至1963年底,延津县一至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延津县人民委员会,不设常务委员会。1981年延津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人大常务委员会,为县人大常设机构。以后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均选举产生人大常务委员会,为县人大的常设机构。行使、决定、监督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权力任免。定期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工作重大事项,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对财政预算做出决议。决定人事任免,组织代表视察政府、执法等工作。2014年有职工40人,设办公、人事信访等科室和法制工作、财政经济工作、教科文卫工作、农村工作等委员会。连接平安大道、迎宾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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