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Yuányáng Xiàn Rénmín Jiǎncháyuàn]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3/1 13:22:36 阅读:0 次

位于阳和街道东南部,距街道办事处驻地4千米,黄河大道中段。占地1.2万平方米,建筑2000平方米。1951年原阳县设人民检察署,1954年改为人民检察院,1968年“文革”时期检察院撤销。1978年重建检察院,由和平路656号迁至县煤炭指挥部,1993年搬至卫校,2001年搬至东灌区,2003年搬黄河大道中段至今。属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依法履行辖区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统一和正确实施;侦查受理刑事案件,审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决定逮捕、起诉或免予起诉;监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合法性;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监督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合法性。监督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活动合法性等。2014年有职工98人。设政治、侦监、反贪、反渎、监所、控申、技术、预防、计财、服务中心、法警、人民监督员等科室。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党组织,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公诉标准化单位,省级园林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周边有惠民街、民主路、安泰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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