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Xīnxiāng Shì Gōngshāngxíngzhèngguǎnlǐj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3/1 13:22:36 阅读:0 次

位于红旗区东街街道北部,和平大道134号,距街道办事处0.6千米。占地5300平方米,建筑13000平方米。所属行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950年成立新乡市人民政府工商科,1951—1972年名为市场管理委员会,1972年易为今名,1994年8月从卫滨区孟姜女路30号迁到今址。 2014年,有职工人数有120人。内设法制、企业注册、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市场规范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315”投诉中心等部门16个。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卫滨分局、牧野分局、红旗分局、开发区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主要职能是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及其监管;依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交易行为,消费维权,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认定和保护,广告活动、拍卖行为监管等工商管理事项。曾获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先进单位,连续25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东有新飞大道,南有人民东路,西邻和平大道,北有平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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